一是強化河(湖)長責任意識。組織召開河(湖)長制會議,傳達學習中央、省、市、區關于推進河(湖)長制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。將鎮、村兩級河段長作為全面落實河(湖)長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,壓實工作責任,牢固樹立“兩山”理念。
二是強化齊抓共管意識。不定期組織鎮、村兩級河段長對管轄內的河段進行巡查,由鎮水務站、綜治辦牽頭聯合各村(社區)開展巡河護河專項行動,加大對轄區內河道的巡查力度,確保水體正常和行洪安全。
三是強化業務對接溝通。及時更新報送巡河記錄,切實做到信息及時、問題準確、材料齊全。針對問題做到早發現、早處理、早解決,保護河道生態環境,預防洪澇災害,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宜居、安定的生態環境。